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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厅项目办行风建设社会承诺

发表日期:2007-4-26 15:59:33

近日,项目办根据全省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,结合单位实际,制定了《交通厅项目办2007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》和《交通厅项目办行风建设社会承诺》,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,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细化方案、践行社会承诺。

 

交通厅项目办行风建设社会承诺

 

一、保畅通、保安全、保和谐,确保公路无坑槽、无危桥。

二、完成标准化路基十处,200km;完成京沪、京秦路面中修工程单幅272km;完成桥涵单板受力处理93座;完成石安、京秦、京沪中央分隔带绿化改造50km

三、所辖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95,各分项指标保持85以上。省管地方收费路路面综合评价指标达到优等级(PQI85)。

四、养护作业严格按照交通部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》摆放安全标志,作业区控制在3km以内作业区间距不小于5km。施工段不发生堵塞。

五、确保收费站口畅通。正常情况下,单车道压车不超过15辆,超过15辆时,增开车道,直至全部打开。收费站做到“六公开一监督”,收费人员挂牌上岗,依法收费,文明服务,不发生私放人情车、免费车等违法违纪现象。

六、认真落实治超工作“五不准”,治超人员挂牌上岗,依法行政,文明服务。通过严格治理使道路超限超载行驶率下降10%

七、路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,接到事故报警电话30分钟内赶到现场,遇到突发事件如拥堵等1小时内赶到现场,不发生因指挥不力造成的严重堵车现象。

八、服务区保证顾客食用食品安全,用真情服务顾客,营造和谐环境,诚信经营,严守法纪,以人为本,奉献社会。

九、确保沿海高速公路全线年内通车,房建、机电、连接线工程同期投入使用。完成承德市平铁线平泉至铁门关二级路93km建设。

十、严格贯彻落实“阳光工程”和“十大公开”要求,严禁拖欠工程款、农民工工资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现象发生。

十一、充分利用互联网、新闻媒体、标识、电子显示屏等,为出行者提供路况、施工、气象等信息服务。

十二、完善治理公路“三乱”快速反应机制,做到及时发现,速查速办。对举报的查处率达100%,上级转(督)办件反馈率达100%

监督电话:0311-85068811-2059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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